主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臭咸鱼

失败的婚姻

  [复制链接]

4

主题

14

回帖

56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56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4 23: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盖茨 发表于 2024-11-14 23:28
跟你类似家庭的人,男男女女,绝对不少!
你这日子过的,比上门女婿还不如。
你把自己当人没有?

我还是因为感情问题才考虑这么多,我已经明白了,非常感谢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431

回帖

117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178
发表于 2024-11-14 23: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amao000765 发表于 2024-11-14 23:30
不是原则问题当然试着挽回咯。别听有些人的回复,搞不好人家还在五姑娘撸管,知道个毛的婚姻生活。如果实在 ...

抚养权争不了,除非女的不想要。
法院肯定判给女方,还要男的承担每个月的抚养费。

然后女的肯定给孩子灌输各种男方的不是
这事情现在太常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301

回帖

92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26
发表于 2024-11-14 23: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差冷静冷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回帖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
发表于 2024-11-14 23: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一个比一个骂的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41

回帖

16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3
发表于 2024-11-15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就是这样,自己取舍吧。如果整体下来负面大于正面,早点散伙早点解脱。
否则还是忍下来吧,除非离婚后不打算再婚,否则换谁都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回帖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
发表于 2024-11-14 2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盖茨 发表于 2024-11-14 23:33
抚养权争不了,除非女的不想要。
法院肯定判给女方,还要男的承担每个月的抚养费。

放心 就这点事 分不了的。
amao000765 发表于 2024-11-14 23:34
放心 就这点事 分不了的。

分不了?
你以为现在离婚率,甚至超过1/3是什么概念。
结婚3对,就有1对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51

回帖

1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81
发表于 2024-11-14 23: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有限的精力花在自己身上 花在父母身上 孩子就看情况(儿孙自有儿孙福) 这才是你该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4

回帖

56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56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4 23: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回复,每一条回复我都会认真考虑,目前的想法是我保持沉默,骂也骂的好,二胎一直也没想过,因为要了个一胎后,我白天上班,晚上加班,凌晨哭了还要带孩子,第二天累到在办公室厕所睡觉,我也真的恐惧二胎。
我也的确该为自己考虑考虑了,这样早晚猝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2

主题

3160

回帖

799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994
发表于 2024-11-14 2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来loc说这种事情算来对地方了。上面10个人评论你的最少有8个还是单身狗呢,你问这些每天靠撸管为生的人怎么经营你的婚姻?你在搞笑吧?而且都是劝和不劝分。你看看那有些人巴不得你赶紧离了。经营婚姻是很不容易的,生活肯定就要涉及柴米油盐酱醋茶,就像有些人说的婚姻就是一座坟墓,看你自己怎么想了。阳过一点朝气一点。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祝楼主以后幸福吧,多抽点时间出来陪陪孩子跟老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

主题

274

回帖

107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78
发表于 2024-11-14 23: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多爱一下自己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主机论坛

GMT+8, 2025-1-21 04:56 , Processed in 0.07055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