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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家因为被jc怀疑偷了500元,被监禁了300多天,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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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03: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asterCard 于 2025-2-14 03:55 编辑

日本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在**發達國家中是極為奇葩的存在。一旦在日本惹上刑事糾紛,你不能用一般**發達國家的角度去看。首先,在一般**發達國家視為不成文憲法的「米蘭達警告(Miranda Warning)」,在日本是不存在的。在日本如果被警察以嫌犯身份逮捕時,在審訊開始時,你無權請律師陪同偵訊,以制止警察、檢察官的威脅利誘,所謂的「律師同席權」在日本是不存在的。其次,一般**發達國家,嫌犯被逮捕覊押時,檢警大都共用72小時的審訊時間,要延長覊押需法院認可。但在日本,這個時間是3(警察)+20(檢察官)天。而且檢察官還有「再逮捕」的權力,即不需要任何證據,就能指控你犯了別的罪,再逮捕延長覊押,就算你剛被法院裁定交保也救不了你。所以,在日本真的要謹言慎行,保護自己。日本就有一個著名案例,一個不出名的音樂家,莫名其妙被指控偷了超商一張萬元鈔,結果他堅不認罪的結果,被檢察官押了300多天,直到地院法官以證據不足判他無罪為止。

被和谐的词是 明主
在这个视频评论区看到的 https://youtu.be/watch?v=1PGow4WqI3M

我用我学了整整3天、在日本能用日语非常流畅地告诉日本人我不会说日语的日文搜了好几次都没搜到这个案例,有没有人帮我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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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06: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之小甜甜大战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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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04: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关键字:日本のミュージシャン検察官

搜索了下是这个案件:泉大津コンビニ窃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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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11: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akaisogolaw.net/jiken/420.html
https://www.nichibenren.or.jp/activity/criminal/visualisation/falseaccusation/cas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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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13: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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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14: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宁可错杀,也不可轻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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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4 16: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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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4 18: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日本人权也不是非常好
又要找别的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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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5 00: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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